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和学校的要求,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,现将教育部要求的就业签约“四不准”“三不得”
要求通告如下:
1、“四不准”: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;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;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;不准将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
2、“三不得”:不得不切实际向高校和学院提取去向落实率具体指标;不得层层加码向辅导员摊派就业任务;不得将单一的去向落实率指标,与就业工作人员或者辅导员的绩效考核、评优等挂钩。
3、学院监督举报:学院建立监督举报机制,畅通举报通道,如发现有违反“四不准”工作要求的,可向学院,现将投诉举报电话公布如下:机械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徐月明0792-8262674、13879239801 投诉邮箱:380150290@qq.com